水管锅炉的水压试验:
1、基本要求
水压试验基本要求如下:
a)锅炉受压元件的水压试验应在无损检测和热处理后进行;
b)水压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c)水压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 5℃ 时进行,低于 5℃ 时应有防冻措施;
d)水压试验所用的水应是洁净水,水温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以防表面结露,但也不宜温度过高以防止引起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
e)合金钢受压元件的水压试验水温应高于所用钢种的脆性转变温度,一般为 20℃~70℃;
f)奥氏体受压元件水压试验时,应控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 25mg/L,如不能满足要求时,水压试验后应马上将水渍去除干净;
g)受压部件工厂制造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在满足 3.3 e)的规定时可以免除厂内水压。
2、试验条件
水压试验前,检查人员应确认受压元件的材料、焊接、热处理和无损检测均符合本文件要求,受压元件的内外部清理干净,无锈斑和涂漆;如内腔需采用镀层处理的,则允许在镀层工序完成后进行。
3、水压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
3.1 水压试验时,受压元件的薄膜应力不应超过元件材料在试验温度下屈服点的 90%。
注:试验温度指进行压力试验时受压元件的金属温度。
3.2 整体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表 1 的规定,保压时间为 20min。
表 1 水压试验压力
名称 | 锅筒工作压力 | 试验压力 |
锅炉本体 (直流锅炉本体除外) | <0.8MPa | 1.5 倍锅筒工作压力,且不小于 0.2MPa |
0.8MPa?1.6MPa | 锅筒工作压力加 0.1MPa | |
>1.6MPa | 1.25 倍锅筒工作压力 | |
直流锅炉本体 | 任何压力 | 介质出口工作压力的 1.25 倍,且不小于省煤器进口工作压力的 1.1 倍 |
再热器 | 任何压力 | 1.5 倍再热器的工作压力 |
铸铁省煤器 | 任何压力 | 1.5 倍省煤器的工作压力 |
注:本表中的锅炉本体的水压试验,不包括本表中的再热器和铸铁省煤器。 |
3.3 零、部件水压试验压力及保压时间如下:
a)以部件型式出厂的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及其储水箱,为其工作压力的 1.25 倍,且不低于其所对应的锅炉本体水压试验压力,保压时间至少为 20min;
b)散件出厂锅炉的集箱类部件,为其工作压力的 1.5 倍,保压时间至少为 5min;
c)对接焊接的受热面管子及其他受压管件,为其工作压力的 1.5 倍,保压时间至少为 10s;
d)受热面管与集箱焊接出厂的部件,为其工作压力的 1.5 倍,保压时间至少为 5min。
敞口集箱(含带有三通的集箱)、无成排受热面管接头以及内孔焊封底的成排管接头的集箱、启动(汽水)分离器及储水箱、管道、减温器、分配集箱等部件,其所有焊缝经过 100% 无损检测合格,以及对接焊接的受热面管及其他受压管件经过氩弧焊打底并且 100% 无损检测合格,能够确保焊接质量,在制造单位内可不单独进行水压试验。
4、水压试验过程控制
进行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当水压上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压到试验压力,达到保压时间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5、合格标准
锅炉或锅炉零部件进行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情况时判为合格:
a)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b)当降到工作压力后胀口处不滴水珠;
c)水压试验后,没有发现明显残余变形;
d)铸铁锅炉、铸铝锅炉片的密封处在降到额定工作压力后不滴水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