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燃油系统用单向阀的耐久性试验应按如下要求及规定进行:
1、耐久性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工作寿命用时间规定的产品,其首次翻修期限、翻修间隔时间、总寿命和储存期限应在专用规范中规定。对于每次飞行工作 10 次以上的断续工作产品或由于本身的故障可能引起事故的单向阀,除非另有规定,其寿命最低应为 100,000 次循环。
除非另有规定,耐久性试验应包括高温、低温和常温工作条件,常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 70%,高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 20%,低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 10%。
试验结束后,检查产品性能,应符合 1.1、1.2 的要求。
1.1 开启压力
产品开启压力应在专用规范中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开启压力值应不大于 2kPa。
1.2 泄漏
1.2.1 外部泄漏
在工作压力、检验压力和极限压力下,产品外部均应无泄漏。
1.2.2 内部泄漏
对于翻板式活门,从产品出口施加 420kPa 的燃油压力,保持 30s 后检查泄漏量应不超过 0.1ml/min。
对于平移式活门,从产品出口施加 0.8kPa 的燃油压力,保持 10min。然后将压力增加到 420kPa 并保持 10min,期间不允许有任何泄漏。
如有特殊要求,按专用规范规定实行。
2、耐久性试验方法
2.1 总则
鉴定试验中耐久性试验次数按专用规范中规定耐久性试验次数进行。耐久性试验应包括常温、高温、低温耐久性试验。其循环次数每分钟不超过 15 次。每次试验循环应包括向产品正向通入燃油介质或空气,进行正向打开和反向加压关闭两部分组成,或按专用规范规定条件进行。
2.2 常温耐久性
除非另有规定,常温耐久性试验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应为 15℃~38℃。流量应为额定流量的 80%~100%,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 70% 或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结束后,检查产品性能,应符合 1.1、1.2 的要求。
2.3 高温耐久性
除非另有规定,高温耐久性试验介质温度为(60±2)℃,环境温度为(70±2)℃,流量应为额定流量的 80%~100%,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工作次数的 20% 或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结束后,检查产品性能,应符合 1.1、1.2 的要求。
2.4 低温耐久性
除非另有规定,低温耐久性试验介质温度和环境温度为 -50℃~-40℃,流量应至少为额定流量的 40%,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工作次数的 10% 或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结束后,仍在低温条件下,检查产品性能,应符合 1.1、1.2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