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分享是关于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性能试验方法先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试验方法
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性能试验用称重仪器的误差不应大于被称推车式灭火器的额定充装量的千分之五;计时仪器的误差不应大于士0.5 s(60 min 内)。并对它的有效喷射时间和喷射距离、耐温度变化的喷射性能及间歇喷射性能三方面进行试验,各方面的试验方法如下:
1、有效喷射时间和喷射距离试验
1.1 将推车式灭火器称出质量后,放置在 20℃±5℃ 环境中,并保持 24 h 以上。
1.2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 20℃±5℃环境中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 5 min 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 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定喷射滞后时间和有效喷射时间。
1.3 在喷射的同时,测定喷射距离。 在喷射方向的侧面放置黑色的带有长度计量标记的标志物来指示水平距离,当推车式灭火器喷出 50% 灭火剂时,读取喷射流的最远点至推车式灭火器喷嘴之间的水平距离。
注:喷射距离目测困难的地方,也可使用辅助手段,如对于推车式水 、泡沫或 干粉灭火器可以使用收集盒,对于推车式二氧化碳和洁净气 体灭火器可以采用凝聚盘。
1.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并测定灭火剂的充装量。
1.5 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6 m。对于配有喷雾喷嘴的水基型推车式灭火器,其喷射距离不应小于 3 m。
2、耐温度变化的喷射性能试验
2.1 将 2 具推车式灭火器按自然数编号,并分别称出质量。
2.2 按表 2 的试验程序改变推车式灭火器的贮存温度。
2.3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或室) 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5 m in 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 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定喷射滞后时间。 如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推车式灭火器后,在 5 m in 内不能进行操作,则应采用适当的绝热方法来保持这推车式灭火器在试验箱(或室)内的温度直至喷射。
表 1 温度周期
试 验 程 序 | 持 续 时 间 | 奇数编号的推车式灭火器 | 偶数编号的推车式灭火器 |
1 | (24 ± 1)h | 贮存 在标 志的最低使用温度 (温度误差 ± 2℃) | 贮存 在(55 ± 2)℃ |
2 | (24 ± 1)h | 贮存 在(20 ± 5)℃ | 贮存 在(20 ± 5)℃ |
3 | (24 ± 1)h | 贮存 在(55 ± 2)℃ | 贮存 在标 志的最低使用温度 (温度误差 ± 2℃) |
注:贮存温度是指试 验箱(或室)内的温度。 |
2.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 并测定灭火剂的充装量。
2.5 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推车式灭火器应能正常操作;
b)喷射滞后时间不应大于 5 s;
c)在完全喷射后,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 10 %。
3、间歇喷射性能试验
3.1 将 2 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称出质量。
3.2 将 2 具推车式灭火器分别放置在(20 ± 5)℃和(55 ± 2)℃ 的试验箱(或室)内保持24 h 以上。
3.3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试验箱(或室)内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 5 min 内进行间歇喷射。
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待水平,且离地面 1 m 高。先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然后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由喷射控制阀控制,开启 5 s,关闭 5 s,循环进行直至完全喷射。
3.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
3.5 进行喷射试验,从打开喷射控制阀至灭火剂喷出的时间不应大于 1 s,并且在关闭喷射控制阀后的 1 s 内应停止灭火剂的喷出。 在完全喷射后,喷射剩余率不应大于 10%。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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